2015年5月15日 星期五

少數政府(minority government)

《少數政府(minority government)》
.指某政黨(可能是單一政黨或多個政黨的組合)在議會雖未能掌握過半數的席位,其他政黨既沒有得到部長職位的分配, 但是由於某個關鍵性小黨可能與執政的少數內閣, 存在著政策上的默契, 或反對黨陣營彼此猜忌而未能立即聯合起來倒閣, 使未過半數席位的政黨得以繼續保有其執政的地位。
.在內閣制國家中,由未在國會取得過半席位的政黨(或政黨聯盟)所組成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