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1日 星期四

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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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directorate)》
.公司業務之執行,除公司法或章程規定應由股東會決議之事項外,均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210202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的召集,依公司法規定,原則上由【董事會】召集。210171
.股份有限公司之總經理,係由【董事會】選任。
.在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所定資本額的範圍內,增加公司實收資本額,需要經公司內部【董事會】的同意。
.股份有限公司要進行如公司合併、公司分割等重大決策時,應經下列何種公司內部【董事會】及股東會的同意。
.股份有限公司之業務執行機關【董事會】。
.公司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時,董事會應即召集股東會報告。
.公司發行新股須經董事會特別決議程序。(210156)
.【經理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應由董事會決議,不得改由股東會決議。210029
.公開發行股票之股份有限公司,若董事缺額三分之一時,董事會應於【60日】內召集股東臨時會補選之。210201
.董事會開會時,有關董事之出席:210205
 →董事會開會時,董事應親自出席。但公司章程訂定得由其他董事代理者,不在此限
 →董事會開會時,如以視訊會議為之,其董事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
 →董事委託其他董事代理出席董事會時,應於每次出具委託書,並列舉召集事由之授權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