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6日 星期六

刑法第320 條竊佔罪

《刑法第320 條竊佔罪》
.竊佔罪,為即成犯。
.為非告訴乃論之罪。
.於其竊佔行為完成時犯罪即成立,以後之繼續竊佔乃狀態之繼續,而非行為之繼續。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