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任文官》
.黑堡宣言認為常任文官的角色包括:
(1)【憲政秩序】的了解者與捍衛者;
(2)社會治理過程的受託者以及正當而重要的參與者;
(3)睿智的少數,而非吼嚷的多數或有權的少數;
(4)不同機構的利益平衡軸;
(5)擁有專業地位的道德和先驗執著者;
(6)【民眾參與】的促進者。
.常任文官通常不需負【政治責任】。
.非經國家考試不得任用之人員。
.非依法定原因不得免其職。
.政府有義務照顧其退休後生活。
.常任文官主要負責【政策執行】。
.在政策研擬上有時扮演重要和裁量角色,也扮演影響政策制定的重要角色
→最重要的理由是【專業與經驗】
→科層組織的專業特性與文官久任經驗。
.【新公共行政】主張常任文官應主動積極扮演倡議者的角色,糾正利益政治,照顧弱勢族群,追求社會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