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0日 星期日

責任政治

《責任政治》
.民主政治的特質之一,即為責任政治。責任政治的意義在於,議會或行政機關對其職掌事項,負有政治上和法律上之責任。
.我國行政院向立法院負責,而立法院更需向選民負責,立法院有「質詢權」、「立法權」、「預算權」及「倒閣權」等。因此,某種程度能貫徹「責任政治」精神。

.釋字第391號解釋:「立法院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之意旨,避免導致政策成敗無法歸屬,責任政治難以建立

.因外籍勞工抗爭事件,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辭職以示負責。
.我們常在新聞中看到某部會首長因政策不當請辭下台。
.在民主國家中,有些執政官員常因政策失當或個人操守的問題,而被在野人士要求辭職
.執政者一旦施政失敗就必須承擔民意機關或人民的責難,甚至辭職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