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9日 星期六

中途學校

《中途學校》
.設置中途學校的法律依據為【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內政部專為不幸兒童少年長期安置及輔導所設置的三所中途學校
→台北市立廣慈博愛院
→內政部少年之家
→內政部雲林教養院。
.中途學校的收容對象
→中輟生
→受虐兒童或少年
→從事性交易之兒童或少年。

.安置中途學校者,若實施逾【二年】,確仍有繼續特殊教育之必要者,得向【法院】聲請裁定,可延長至【滿20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