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0日 星期日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簡稱NCC或通傳會。
.合議制機關
.法定獨立機關
.性質與【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相同
.是中華民國電信、資訊、傳播等事業的監理機構,就其專業為一獨立於行政部門之機關。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人數為七人,任期仿照大法官,採取「交叉制」,由三年延長為四年,任期滿後可無限制連任;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由行政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任滿三個月前,行政院與立法院應依照程序任命新任委員。
.不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所為之行政處分,其訴願由【行政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