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當斯(John Adams)》
.提出「公平理論」,認為「無論何時,一個人覺得其【工作結果】及【工作投入】的比率,與他人的【結果及投入之比(報酬)】不相稱時,不公平即存在」
→產生不公平的知覺時,改換其他【情況較差】的參考對象,以獲得心理上的平衡
→如果當事人的結果與投入比低於參考對象時,可能會【試圖增加結果】
→個別員工感知的不公平,不包括與他人相比的主觀認定
→個人所感受到的差距,可能是客觀的事實,也可能是主觀的感覺。
.員工透過比較自己與他人努力結果的公平性;若認為公平,會產生激勵,反之,會減少努力程度
→某甲報酬/某甲投入=某乙報酬/某乙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