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9日 星期六

全國性公民投票

《全國性公民投票》
.投票範圍:
→法律之複決
→立法原則之創制
→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憲法修正案之複決
.提案方式
→人民提案
*年滿 20 歲,未受監護宣告之國民
*提案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大選選舉人總數的千分之五以上
→立法院提案
*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之事項
*得附具主文、理由書,經立法院院會通過
→總統提案
*當國家遭受外力威脅,有變更主權之虞。
*經行政院院會決議
*交付全民公投
.投票結果
→投票人數:達全國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
→通過:有效投票數中同意者超過【二分之一】即為通過。
.全國性公民投票案成立後,係由【中央選舉委員會】負責投票之進行。

.連署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大選選舉人總數的百分之五以上。

.美國並沒有全國性公民投票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