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6日 星期六

犯罪預備之物

《犯罪預備之物》
.以實施犯罪之目的而準備之物。
.屬犯人所有,供犯罪預備之物,得予以沒收。
.用以殺人之刀,準備用來毒人之毒藥。此以屬於犯人所有者為限,始得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