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字554》 .認為刑法第 239 條對通姦行為之處罰並不違憲 .婚姻關係存續中,配偶之一方的通姦行為,應否以罪刑相加,各國國情不同,應由【立法機關】衡酌定之 .人民雖有性行為之自由,但應受婚姻與家庭制度之制約。 .婚姻與家庭受憲法制度性保障 .性行為之自由受憲法第22 條之保障 .性行為之自由受婚姻與家庭制度之制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