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6日 星期六

釋字第554

釋字第554、釋字554、釋字第 554、釋字第五五四

《釋字554》
.認為刑法第 239 條對通姦行為之處罰並不違憲
.婚姻關係存續中,配偶之一方的通姦行為,應否以罪刑相加,各國國情不同,應由【立法機關】衡酌定之
.人民雖有性行為之自由,但應受婚姻與家庭制度之制約。
.婚姻與家庭受憲法制度性保障
.性行為之自由受憲法第22 條之保障
.性行為之自由受婚姻與家庭制度之制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