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由省縣執行》 .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省縣執行之事項 →土地法 →合作事業 →移民及墾殖 →文化古物之保存 →警察制度 →全國戶口調查及統計 →公用徵收 →森林、工礦及商業 →地方官吏之銓敘、任用、糾察及保障 →失業救濟 →教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