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
.民法第12條:滿二十歲為成年。
.我國民法之規定將未成年人區分以下情形:
┌無行為能力人:未滿7歲的未成年人,依民法第75條前段規定,其意思表示無效,故必須由法定代理人(一般來說由父母擔任)代為法律行為,方屬有效(民法第76條參照)。
└限制行為能力人:7歲以上未滿20歲的未成年人。
.民法的規定,未成年的男女生,男生滿18歲,女生滿16歲,並得到法定代理人(如父母)的同意,才能結婚。(110980)
→未得法定代理人同意者,法定代理人得撤銷。
.未成年人已結婚者,具有行為能力。110013
.七歲以上未滿二十歲的未成年人的行為,原則上要得到【監護人】的同意才有效力。(110077)
.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111086)
.未成年人無父母,或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其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時,應置【監護人】。(111091)
.夫妻離婚時,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如協議不成時,應由【法院】酌定。(111055)
.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始生效力。11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