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行日期》 .得授權以命令規定施行日期。(20012) →行政程序法之生效日期 .法規特定有施行日期,或以命令特定施行日期者,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20014) .除了立法時,一併訂定施行日期外,法律發生效力原則上之規定,係指【公布日起算至第3 日起發生效力】。 .一般法律效力之發生時,大別有二: →一為自公布之日施行 →其二為公布後另訂施行日期,以命令公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