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集股東會》 .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股東常會,原則上由董事會召集股東會。 .公司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時,董事會應即召集股東會報告。 .監察人於董事會不召集股東會時,得為公司之利益召集股東會。 .得召集股東會 →董事會:原則。 →監察人:必要時,得自行。 →臨時管理人:董事會不為或不能行使職權時。 .少數股東可以【請求召集股東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