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5日 星期五

命令退休

《命令退休》
.各機關命令退休人員,於退休多久之前【三個月】,應報請服務機關彙轉銓敘部審定。
.命令退休的要件:(13005)
 ┌任職5 年以上,年滿65 歲 。
 ├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
 └不堪勝任職務者。
.已屆命令退休年齡之公務人員,因機關實際需要得報請銓敘部延長服務,依規定延長服務年限總計不得超過【五年】。
.擔任具有危險及勞力等特殊性質職務者,得由銓敘部酌予減低命令退休年齡,但不得少於五十五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