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經濟》 .基本國策中之國民經濟條文,無非是試圖藉以維持社會生產與社會消費間之動態平衡,並妥當地分配社會剩餘,從而導引社會經濟繼續發展。 .應以民生主義為基本原則。 .公用事業及其他有獨占性之企業,以公營為原則。 .公營金融機構應以企業化經營為原則。 .憲法第 142 條 國民經濟應以民生主義為基本原則,實施平均地權,節制資本,以謀國計民生之均足。 .國家應普設平民金融機構,以救濟失業。15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