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2日 星期二

行政計劃

《行政計劃》
.根據實際的知識與經驗,應用科學的方法與技術,對機關業務的未來趨勢與需要,設定欲達成的目標,確定可達成目標之行動方案的過程。
.行政計劃順序:瞭解現況→解釋事實→擬定草案→決定計畫。
.行政計畫依功能性質分為
 →業務性計畫:指在一定時間內須向上及提出報告的經常性工作計畫。
 →擴充性計畫:指為擴充機關的業務而擬訂的計畫。
 →效用性計畫:指為對人力、物力、財力與時間等資源作有效運用而擬訂的計畫。
 →預防性計畫:指為預防某些可能發生之事故而擬訂的計畫。
.行政計畫依發展步驟分為
 →目標計劃、政策計劃、業務計劃、程序計劃、時間計劃

.行政計畫,係行政機關為將來一定期限內達成特定之目的或實現一定之構想所作成。
.行政計晝,係事前就達成特定目的或實現一定構想有關之方法、步驟或措施等所為之設計與規劃。
.行政計畫有關一定地區土地之特定利用者,應經公開及聽證程序,並得有集中事權之效果。
.「凡事豫則立、不豫則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