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文法》
.又稱直接淵源
.即由一定的國家機關按一定程序制定的、以規範性文件的形式表現出來的法。
.經由立法機關依一定程序制定或條文形式,並由國家按一定程序公布的法律,就稱之為「成文法」,也有人叫它為「制定法」。
.通常大陸法系國家的法律係以成文法為主。
.民事審判上的法律適用,成文法優先於判例。
.成文法優點:
→有共同的條文可以遵循
→內容明確易於執行
→法體周密完整,讓人民容易行使其權益。
.成文法缺點:
→法規修法不易
→容易造成與現實社會脫鉤
→較難因應千變萬化的社會事實
→且與政黨競爭結果有關,比較不客觀。
.行政法的成文法源:憲法、法律、自治條例、命令、自治規則、委辦規則、國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