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4日 星期四

歷史解釋

《歷史解釋》
.從立法的過程,來探求法條的意義,亦即藉由立法或修法的資料、立法理由等,來了解法律用詞或法律條文的意義。
.對於刑法某條規定有疑義時,可蒐集制定刑法草案的理由書,以探求條文的真意。
.由立法資料及法制史探討某條文的真意所在之解釋方法。
.範例:司法院釋字75號解釋表示,制憲國民大會,對於國民大會代表不得任官吏,及現任官吏不得當選為國民大會代表之主張,均未採納,足見制憲當時,並無限制國民大會代表兼任官吏之意。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13 條規定:「大法官解釋案件,應參考制憲、修憲及立法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