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5日 星期五

勞工退休

《勞工退休》
.工作 10 年以上年滿【 60 歲】者,勞工得自請退休。
.同一事業單位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者,得自請退休。(490053)
.同一事業單位工作【25年】以上,無年齡之限制,得自請退休。(490053)
.勞工年齡滿【65歲】,雇主得強制勞工退休。(490054)
.勞工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雇主得強制勞工退休。(490054)
.勞工請領退休金之權利,自退休之次月起,因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若勞工不選擇勞工退休金條例的退休制度,而依勞動基準法第55條規定請領退休金者,最高只能拿45個月的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