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1日 星期一

一級機關

《一級機關》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院:一級機關用之
 →一級機關:逕行提案送請立法院審議
 →一級機關置副首長一人,列政務職務。

.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一級機關名稱如下:
 →局、處、委員會。
.地方制度法第五十五條規定
 →一級機關首長,除主計、人事、警察及政風首長,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免外,其餘由市長任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