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30日 星期一

吊銷

《吊銷》
.行政罰法上之處罰。
.剝奪或消滅資格、權利之處分。
→吊銷駕照:
⊙吊銷駕駛執照 3 年內不得考領
⊙駕駛汽車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終身吊銷駕照。
→吊銷證照。
→吊銷執照:不是自治條例可制定之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