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 .婚姻關係存續中本於夫或妻結婚時取得之財產所生之孳息,為法定財產制中之婚前財產。 .不能證明為婚前財產或婚後財產者,推定為婚後財產。 .夫或妻之婚前財產,於婚姻關係中所生之孳息,視為婚後財產。 .婚前財產於婚後所取得之孳息,屬於剩餘財產分配之範圍。 .婚前財產,不加入剩餘財產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