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9日 星期日

類推適用

《類推適用》
.類推適用所涉及之對象為「法條與具體案例間之涵攝過程」,其所涉及之對象則顯然不單只有法條本身,亦會涉及具體之案例事實。
.另稱比附援引。
.司法實務上有採「類推適用」的方法,法律漏洞補充方法之一。
.法律所未規定事項,援引其類似規定,比附適用。
.關於某一法律問題,若法律無直接規定,因而產生法律漏洞,法官依法律之目的及事實之類似性,而比附援引相類似之規定而適用者。
.類推適用原則上不適用於刑法。
.類推適用係指對於法律未規定之事項,適用相類似之規定
.類推適用係用以解決法律漏洞之解釋方法
.刑事法領域原則上禁止以類推適用的方法填補法律漏洞。
.私法中的公平誠信原則,可以被應用於公法上。

.若T(法律要件),則F(法律效果)。S類似T。故S則F。
.甲、乙兩個相類似事項,法律僅對甲事項有規定,對乙事項無規定,而吾人對於乙事項如認為應與甲事項得相同之結果時,即應用此解釋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