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選舉》 .選舉之基本原則。 .「直接選舉原則」乃指:候選人直接向選民發表政見。 .候選人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而非由政黨領袖在黨代表大會中間接選舉產生。 .我國自【民國八十五】【第九任】總統開始,由人民直接選舉。 .我國現行的相關法規,由公民直接選舉所產生之公職人員 →總統、副總統 →縣市議員 →鄉(鎮、市)長 →村長 →縣市長 →立法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