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30日 星期一

直接選舉

《直接選舉》
.選舉之基本原則。
.「直接選舉原則」乃指:候選人直接向選民發表政見。
.候選人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而非由政黨領袖在黨代表大會中間接選舉產生。
.我國自【民國八十五】【第九任】總統開始,由人民直接選舉。
.我國現行的相關法規,由公民直接選舉所產生之公職人員
 →總統、副總統
 →縣市議員
 →鄉(鎮、市)長
 →村長
 →縣市長
 →立法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