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30日 星期一

世界原則

《世界原則》
.世界主義-國外犯罪之適用。
.刑法於凡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下列各罪者,適用之:
 →內亂罪。
 →外患罪。
 →妨害公務罪。
 →公共危險罪。
 →偽造貨幣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文書之偽造文書罪。
 →毒品罪。但施用毒品及持有毒品、種子、施用毒品器具罪,不在此限
 →妨害自由罪。
 →海盜罪。

.發生在國外的買賣人口行為適用我國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