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8日 星期六

勞工保險老年給付

《勞工保險老年給付》
.勞保退休給付與勞工退休金。
.法源:勞工保險條例
.提撥來源:雇主與員工共同負擔
.管理機關:勞保局
.領取方式:
 ┌保險年資合計滿十五年者,請領老年年金給付。
 └保險年資合計未滿十五年者,請領老年一次金給付。
.領取條件:依勞工保險條例第58條:(520058)
 ┌1. 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年,年滿60歲或女性年滿55歲退職者。
 ├2. 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5年,年滿55歲退職者。
 ├3. 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退職者。
 ├4. 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年滿50歲退職者。
 └5. 擔任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5年,年滿55歲退職者。
.給付計算:參加保險未滿15年者,每滿1年發給老年給付1個月,保險年資合計超過15年者,每滿1年發給老年給付2個月,合計最高以45個月為限。保險年資滿半年者以1年計算。(勞工保險條例第59條)
.被保險人逾60 歲繼續工作者,其逾60 歲以後之保險年資,最多以5 年計,合併60 歲以前之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最高以【50 個月】為限

.例:若老李25歲始加入勞保,至老李60歲退休時,假設退休時勞保薪資為4.2萬元,可領勞保退休給付多少?
 勞保年資 = 60 - 25 = 35 。
 給發基數 = 55 > 45 => 故僅能領取45個基數 。
 15+( 35-15 )× 2=55 。
 可領勞保退休給付為:4.2萬元 × 45=189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