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謙抑理論》 .刑法具有最後手段性,只有其他法律效果不能有效防制不法行為時,才使用刑罰。 .對於輕微案件檢察官得為不起訴處分,此乃基於刑法之最後手段性及謙抑思想。 .「若有其他手段可以防止不法時,則不輕易動用刑法……」。 .謙抑思想共有補充性、片斷性、寬容性等 3 種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