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4日 星期二

抗辯權發生主義

《抗辯權主義》
.時效期間經過後不僅債權及物權本身不消滅,請求權也不歸於消滅。
.請求權之消滅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僅有拒絕給付之抗辯權。
.我國民法採取抗辯權發生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