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買賣契約》 .不動產買賣契約書雙方當事人以指印簽名者,毋庸2人證人,始生效力。 .契稅之申報,納稅義務人應於不動產買賣契約成立之日起,【三十日】期間內為之。 .簽約當事人應為本人或有權代理人。